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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德思:我国形式法治论诸版本区辩与批判性反思

论文润色 | 2019/07/01 11:36:08  | 465 次浏览

主张在个人和社会生活的大多数情形中,我们都会遇到诸多不可通约的基本价值,因而,在实践问题上可能存在若干互不相容的正确选择.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所能做的是尽量避免作出坏的选择,在不同的好答案中选择一个,但无法觊觎某种最佳答案.而法律所起到的作用就是在不同的好答案中作出决断.若要重新启动价值争论,就会破坏法律的决断作用,因此,我们应当将法律规则视为排他性理由.[61]又如,斯科特·夏皮罗(Scott J. Shapiro)认为,法律体系是社会规划的制度,它们的根本目标是去弥补合法性环境下其他规划形式的缺陷.要求法官深入到道德论辩中去确定法律的内容,就挫败了法律存在的目的,因此,应支持文本主义的裁判风格,也就是坚持法律规则是排他性理由.[62]再如,杰里米·沃尔德伦(Jeremy Waldron)也关注人们在道德问题上存在巨大分歧,并以此作为构建其文本主义法律解释立场的基本出发点.他认为,虽然通过计算票数决定法律本文看上去没有顾及法律在内容上的正确性,但是,这种技术化的解决方法恰恰是道德分歧环境下唯一可获得的证立集体行动方案的办法.因此,他认为我们应当认真对待通过多数投票程序产生的法律文本,反对法官在裁判中重启道德争议,这也是在为法律规则是排他性理由作辩护.[63]

  

这些新的理论框架给我们提出一些必须要思考的问题:是否存在证明法律规则是排他性理由的统一方法,抑或证明方法必然是多元的,因情况而异的?对该问题的研究在何种程度上涉及到与其他学科的交叉研究?譬如,它在何种程度上依赖于对道德性质的理解?它在何种程度上又需要涉猎政治哲学上关于实践权威的一般性探究?最为重要的是,形式法治论者必须谨记他们的理论目标:寻找公民将法律规则视为排他性理由的第二人称理由.所以,当我们审视纷繁复杂的证立模式时,这一点将是评价它们成功与否的最终判准.

 

结 语  

怎样回答论文开头所提出的问题:形式法治是好?是坏?它是真正的法治吗?本文思考得出的结论是:对于形式法治论的评价,不存在单一简洁的答案.除非我们首先确定谈论的是哪种形式法治论,否则无法确切地给出关于它的恰当评价.根据议题的不同,可将我国的形式法治论分为四种:作为法体系美德主张的形式法治论/作为司法裁判根据的形式法治论/作为法治概念主张的形式法治论以及作为法体系美德研究界限主张的形式法治论.我已尝试论证,作为法体系美德主张的形式法治论总体上是正确的,其中关于立法美德的部分因为共识形成而暂时不具有学术研究关注的价值;作为法治概念主张的形式法治论在论证上存在逻辑缺陷;作为法体系美德研究界限主张的形式法治论,在对自然科学的僵化模仿中忽视了对法学研究独特性质的理解.当下极具研究价值的是作为司法裁判根据的形式法治论,其与实质法治论的不同裁判导向时常制造出最困扰司法实务者的一类疑难案件.而当下我们关于它的立场表达与辩护策略却远非稳固,此仍属我辈需付诸心血努力探究之议题.  

[1] 支持者观点主要参见黄文艺:<为形式法治理论辩护——兼评〈法治:理念与制度〉>,<政法论坛>2008年第1期,第172-182页;陈金钊:<实质法治思维路径的风险及其矫正>,<清华法学>2012年第4期,第66-89页;陈景辉:<法治必然承诺特定价值吗?>,<清华法学>2017年第1期,第5-21页. 

[2] 反对者观点主要参见高鸿钧等:<法治:理念与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82页;江必新:<严格依法办事:经由形式正义的实质法治论>,<法学研究>2013年第6期,第30-43页;付子堂:<实质法治:中国法治发展之进路>,<学术交流>2015年第3期,第88-93页;沈宏彬:<反对形式法治>,<法制与社会发展>2017年第2期,第61-73页;李桂林:<实质法治:法治的必然选择>,<法学>2018年第7期,第71-82页.  

[3] 我借鉴了哈特在<法律的概念>中所采用的讨论策略.他认为,当人们就"什么是法律'给出迥异/多样的答案时,最佳的做法是不要急着对"什么是法律'这一问题给出答案,而是首先搞清楚究竟是什么在困惑人们.如果我们具体分析那些关于"什么是法律'的各种主张,可能会发现这些主张是在回应不同的议题.See H.L.A. Hart, The Concept of Law,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4, pp.6-8.  

[4] 需要强调的是,这几种形式法治论的差异在于所关注议题的不同,而不是对同一种形式法治立场辩护策略的不同.感谢匿名评审专家和责任编辑促使笔者反思划分形式法治论不同版本的标准的问题.  

[5] 参见注[1],黄文艺文;注[1],陈景辉文,第6页.  

[6] Lon. L. Fuller, The Morality of Law, Yale University Press,1969, Cha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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